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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财政局关于对10-12月份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监督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我局对2023年10-12月份14个预算单位已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抽查项目涵盖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共计抽查项目31个,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4家。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公告内容检查
1、采购意向公开。检查的31个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均符合要求。
2、采购公告发布情况。 被检查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都能按照(财办库〔2020〕5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规定格式发布采购信息。经查发现中新创达代理公司代理的南召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城区除“四害”项目、一嘉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代理的南召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局)鸭河口库区乡村振兴专项债项目线杆迁建项目采购公告后均未附招标文件。
3、采购结果公告。在结果公告效率方面,检查的31个项目均能够及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提高采购效率, 其中,27个项目在评审结束当日即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4个项目在1个工作日内发布。
二、采购文件编制
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检查项目中,各预算单位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且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加分等上限优惠措施。
2、采购文件抽查。10-12月份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环节共抽31个项目的采购文件,未发现存在文件编制问题。
三、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签订。抽查的14个采购单位中,大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我县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时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积极提高采购效率。其中,8个项目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当日签订定合同,5个项目在1个工作日签订合同,1个项目在2个工作日签订合同。
2、合同公告及备案。我县依据营商环境政策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合同备案。检查31个项目中总计33份合同,29份合同在签订当天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4份合同在签订后的一个工作日完成合同公告及备案。
四、代理机构收费监督检查情况
  14家代理中介机构代理的31个政府采购项目中,均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没有发现其他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情况。
五、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规定要求积极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未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自2022年7月1日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执行20%的上限标准。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择优选择执业水平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单位内控管理,建立对采购文件的内部审核责任制,同时强化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考核。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确定的采购需求认真编制采购文件,并加强对采购文件、信息公告等内容的审核,切实提高执业能力和采购效率。
2、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专人管理制度,由专人专门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管理,从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文件内容审核、采购实施过程监督、合同签订及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以及代理机构择优选择和代理项目事后考核等各环节,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采购效率,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营造最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南召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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