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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2024年省级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阳泉市郊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阳泉市郊区2024年省级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阳郊农字〔2024〕62号)文件要求,为优化提升全区蔬菜产业结构,促进蔬菜生产能力和效益不断提高。现向全区各农业企业、合作社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遴选阳泉市郊区2024年省级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围绕产业提档升级、农民增收致富、保障市场供给、助力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全区创建省级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1个。在示范园内配备环境数据采集控制和生产状态监测等设备、可视化管理和产品溯源等系统,配套水肥一体化以及小型园艺机械等农机装备,提升资源利用率、劳动效率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引领推进全区蔬莱产业的数字化转型。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是承担项目实施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主体

本区范围内经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正常生产经营并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的设施蔬菜生产基础,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齐全,集中连片设施室内面积50亩以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积极进行生产示范园项目的实施,并有能力增加蔬菜生产标准化、装备机械化和管理数学化的投入。

3.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4.已享受过省(部)级蔬菜标准园资金补助的主体不再进行申报。

五、材料申报要求

材料包括:(1)《阳泉市郊区2024年省级蔬菜标准园申报表》;(2)项目实施方案;(3)申报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土地协议等;(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申报主体于4月22日18:00前将各项材料等纸质版报送至阳泉市郊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形式和逾期报送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密封加盖印章。



联系人:杨瑞鹏

联系电话:5057210

地址:阳泉市郊区荫营东大街2号



附件1:阳泉市郊区2024年省级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申报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要求.docx





阳泉市郊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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