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350501-CLD-B-25-03、B-25-04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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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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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24年4月,连江县琯头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350501-CLD-B-25-03、B-25-04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南部,闽江口乌猪港东南侧,北至粗芦岛大道,南至闽江,西至福斗东路,东至旗山,属远洋渔业基地核心区。总用地面积65.79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现将论证主要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4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致电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开放路1号,邮政编码:350501,联系电话:17750292462,并注明“《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350501-CLD-B-25-03、B-25-04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附件:拟调整后方案
连江县琯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南部,闽江口乌猪港东南侧,北至粗芦岛大道,南至闽江,西至福斗东路,东至旗山,属远洋渔业基地核心区。总用地面积65.79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现将论证主要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4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致电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开放路1号,邮政编码:350501,联系电话:17750292462,并注明“《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350501-CLD-B-25-03、B-25-04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附件:拟调整后方案
连江县琯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