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2024年零星维修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4-VBJWJY-G1002)(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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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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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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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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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某部医院2024年零星维修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某部医院委托,对某部医院2024年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某部医院2024年零星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2024-VBJWJY-G1002
3、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7日
4、评审结果
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对以上结果如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內提出。
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质疑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质疑必须在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质疑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3.质疑人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下列质疑将不予接收:
(1)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不能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5)质疑事项已进入质疑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 质疑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质疑人的责任。
联系人:石青青、王维
联系电话:010-81166241、6235
邮箱地址:shiqingqing001@163.com
采购人:某部医院
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某部医院委托,对某部医院2024年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某部医院2024年零星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2024-VBJWJY-G1002
3、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7日
4、评审结果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报在军队审计基础上下浮率) | 综合得分 | 评审排序 |
江苏百思特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7.00% | 91.76 | 1 |
北京海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50% | 87.60 | 2 |
北京益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28% | 85.56 | 3 |
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 | 9.20% | 79.79 | 4 |
中昊欣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10% | 78.92 | 5 |
北京饶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00% | 76.31 | 6 |
北京中友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90% | 69.90 | 7 |
禹王(北京)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60.09 | 8 |
北京中奥华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80% | 59.01 | 9 |
山东一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00% | 57.99 | 10 |
中帮筑基(北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00% | 56.43 | 11 |
北京中海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00% | 33.46 | 12 |
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对以上结果如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內提出。
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质疑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质疑必须在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质疑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3.质疑人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下列质疑将不予接收:
(1)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不能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5)质疑事项已进入质疑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 质疑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质疑人的责任。
联系人:石青青、王维
联系电话:010-81166241、6235
邮箱地址:shiqingqing001@163.com
采购人:某部医院
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