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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播电视台微视频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安市广播电视台
微视频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广安市广播电视台拟采购微视频布景、演员和部分摄制服务项目,特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微视频布景、演员和部分摄制服务
二、项目限价:10万元内(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包含两部剧情类微视频的布景、演员、技术和部分摄制服务,微视频主题聚焦党风廉政教育,要求摄制、演绎有创意,表现手法新颖,能够起到良好警示教育作用。
(二)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1.基本内容:供应商应负责微视频的场景布置、演员组织、部分摄制等。
2.布景要求:专业摄影棚及相关场景物料。
3.演员要求:职业演员8名及以上。
4.拍摄要求:采用4K及以上主摄影机及镜头、辅助摄影机、无人航拍设备、移动设备、灯光设备、监视器、稳定器、收音设备等设备。
5.成片要求:高清(1920* 1080P) mp4格式。
6.团队成员要求:供应商应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至少包括导演、摄影指导、策划、航拍师、灯光指导、服化道及剪辑等。有丰富的摄影棚拍摄经验,能够组织职业演员演绎。
7.知识产权要求:
①最终成片后,制作方须将整个制作过程中使用的素材(mp4格式素材、三维及AE包装特效)交于采购人,采购人拥有此微视频和所有拍摄素材的版权及解释权。
②该微视频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须确保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包含涉及知识产权的所有费用。
③微视频若商品本身涉及视频、肖像权、音乐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的,采购人不承担该纠纷之责任,由供应商全权承担责任。
④所使用非实拍摄素材不能存在版权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一)服务期限:按采购人指定时间交付成片。
(二)付款方式:交付成片后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全部费用。
(三)报价要求: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管理、差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保密要求:此次项目中甲方提供的素材严禁给第三方使用,仅限于本项目制作。如果发生资料泄露,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售后服务:供应商需要有完整的技术支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根据采购人要求修改完善所提供的全部成果资料。
(六)履约验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为准。
六、参与磋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七、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7日16时。
(二)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万盛西路33号广安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三)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688262904
(四)公告方式:本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发布。
注意: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广安市广播电视台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时提供),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八)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提供承诺函)。
特别说明: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评审标准
(一)供应商未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进行完全响应,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评审小组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后报价(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首次报价),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10%
 
 
10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有效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基准价/最终有效报价) X 10%X 100 (保留两位小数)
2
人员及设备配置20%
 
 
 
20分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包含:导演、摄影指导、策划师、职业演员、剪辑师。以上岗位人员配备齐全的,最多得10分;少配备一个岗位人员的,扣2分。
注:提供人员配置清单。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布景设备。有专业摄影棚的得10分。缺失不得分。
注:提供场景照片。
3
创意方案60%
60分
1.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主题进行创意策划(包含①主题明确②结构合理、脉络清晰③内容新颖、亮点突出),创意策划全部符合上述要求的得30分,以上三项每有一项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描述不清楚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合理的,扣5分;每缺失一项扣10 分。
2.     根据创意策划,提供项目样片。样片要求:①拍摄手法新颖②演员演绎到位③有摄影棚内场景),样片全部符合上述要求的得30分,以上三项每有一项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描述不清楚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合理的,扣5分;每缺失一项扣10 分。
4
业绩10%
 
10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的, 每有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缺失不得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费用及付款方式
供应商报价为整个服务项目所有费用,采购人不会支付供应商提出的其他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7日16时
地点:广安市广播电视台二楼会议室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广安市广播电视台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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