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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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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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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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1446001B02 | ||||||||||||||||||||||||||||||||||||||||
招标内容: | |||||||||||||||||||||||||||||||||||||||||
【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4)5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监理。 建设地点:高碑店市。 建设规模:新建东务分洪闸、东马营退洪闸;仓尚河治理;建设新城古镇安全区一处,配套建设穿堤涵洞,排水泵站及东高线穿路涵洞;修复新建撤退道路和撤退桥等。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质量标准:优良。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其他:①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②异议受理主体: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含水利工程、公路工程、含水土保持工程、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程等)施工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法人及政府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水利工程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5人,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配备7名监理工程师(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至少1人、公路工程监理专业至少1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至少1人、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至少1人、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至少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至少1人),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合格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应具备合格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且上述人员均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个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5 09:00至2024-04-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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