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鹤峰县芭蕉河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鹤峰县芭蕉河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第二次)(ESHF-202404SZ-001001002)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基本信息
省份 | 湖北 | 城市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鹤峰县芭蕉河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鹤峰县芭蕉河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 |
采购单位 | 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鹤峰县芭蕉河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鹤峰县芭蕉河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第二次)(ESHF-202404SZ-001001002)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HF-202404SZ-001001002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芭蕉河灌区新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 2023 ]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上级资金。招标人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鹤峰县境内 建设规模:新增、恢复灌溉面积4.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万亩,配套信息化工程等。项目估算投资约2亿元,本次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设代、工程验收等阶段科研试验、勘察(测)、设计服务等工作。其中:(1)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状况评价标准确定工程设施的状况类别,并出具相应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须满足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测量、施工配合(施工设代)等后续服务,以及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规范规程的要求完成应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并获得专家评审通过和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2)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中,设计阶段如采取设计施工(DB)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的部分项目相应设计任务和费用应在服务过程中扣除。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25。 其中:工程全部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结束。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是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或水文地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灌溉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1.3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4 根据鹤政务发【2023】4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我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以下资格要求只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 ①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 ②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⑥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⑦近 3 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⑧投标人应在 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 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4)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操作流程参考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定标)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hf.eszggzy.cn/hfweb/)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4月24日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州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