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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八队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八队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村集体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0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节假日假期而延长(如遇异常恶劣天气条件除外,以佛山气象站记录为准)。 
项目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南华八队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将未进行硬底化处理的道路进行硬底化,对道路现状破损较为严重的烂板进行路面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6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3.6.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6.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7.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3.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3)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同步审查”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内容为办理报名手续);
(4)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节假日除外),在广东丰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同晖路逸林商务中心2楼。
5.2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内容为办理报名手续);
(4)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凭转账凭证截图及上述资料生成的电子文档,发邮件至代理邮箱(1018879433@qq.com),由代理机构确认后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邮费到付)发给报名的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注:转账二维码在报名前咨询招标代理索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大厅。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17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将书面通知所有接受报名收取、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2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7.3本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务网招投标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shunde.gov.cn/xingtan/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村南华大道103号
邮    编:5283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丰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同晖路逸林商务中心2楼
邮    编:528000
南华八队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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