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6日(7个工作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垚贲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津区垚贲利道路交通路桥钢结构件研发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成津环评审〔2024〕7号 | 2024年4月24日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太升西街12号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82517655;邮编:61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