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2027年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可研评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2027年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可研评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40
二、项目名称:2024-2027年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可研评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太升北路55号太升苑2单元11楼4号12楼3号 66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工程咨询服务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及其调整;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及其相关验收工作;
3.工程材料(设备)价格咨询;
4.配合开展评审技术积累和研究;
5.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大邑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评审咨询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如与送审单位及相关单位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或者存在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情形,不得接受委托并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说明。
3.供应商应接受并服从工作任务委托,及时开展项目咨询工作,并接受指导和监督管理。
4.在执行咨询业务过程中,对有遗漏、有争议、有分歧等方面的问题,供应商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批量采购任务同时下达的情形,供应商参与时须充分考虑团队配合情况以保证后期履约,不能有效履约的将不再续签合同。
6.人员要求:供应商须指派评审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服务事宜。项目团队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固定不变,如有变化,需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若确定的团队服务人员有不能胜任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在接受采购人安排的工作任务时,拟派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已明确的固定人员。
7.质量要求:供应商接受咨询服务项目后,在既定的时间内出具的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若出具的咨询成果有与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相违背的地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8.工作成果及提交形式:根据委托的项目情况,供应商应安排有相应资质的专家组进行工作,主动与编制单位、业主及相关部门对接,在要求的时间内出具完整的评审报告或其他最终文档,并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数量的文档资料。
9.评审时限: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机构根据各项目的情况在委托任务时提出具体要求,供应商不得有异议。如遇到情况特殊、技术复杂的项目,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机构申请延长评审时限并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机构同意后方可延长评审时限。从项目业主提供完整评审资料,提出正式委托评审申请之日起算,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10日内完成。项目业主在评审过程中补充评审资料、回复技术答疑、完善设计图纸、确认评审结论等工作时间,不计入评审工作时限。对于县属重大、紧急项目以及县委、县政府批转、催办项目和督办事项,应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集中力量,优先办理。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采购人执行要求为准)。 1、按照《大邑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咨询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考核(验收)。2、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分为项目单项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根据考核分数将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单项考核等级为差的,扣除该项目全部评审服务费,停止一轮项目委托工作,对其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整改承诺,未作出书面整改承诺之前,暂停任务委托。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为优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为良的,继续执行工程咨询合同;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为中的,原则上不再委托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评审工作;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为差的,终止服务期,不再续签工程咨询合同。复审结论与原评审结论偏差超过±3%(含3%)的,扣除原评审咨询机构该项目的全部评审费用,停止一轮项目评审工作,并对其进行约谈,责令其作出书面整改承诺,未作出书面整改承诺之前,暂停评审任务委托。 66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琴、安燕、陈萍、蒋正锋、龚清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所附代理服务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摊。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9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5号东广科创中心6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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