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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云港港赣榆港区1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4301000001029238002034
2024年连云港港赣榆港区1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连云港港赣榆港区1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增殖放流项目_ 已由_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__以__苏海环函[2014]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金诚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_自筹__,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连云港金诚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1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相配套的海洋资源生态补偿项目
2.2 招标范围
现对2024年连云港港赣榆港区10 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增殖放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投资245万元,增殖放流种类、规格、数量及要求主要包括:
放流种类
规格
数量
费用
中国对虾
体长1cm以上
不少于25500万尾
120万元
许氏平鮋
体长5cm以上
不少于125万尾
125万元

备注:选用的苗种需符合招标文件附件增殖放流方案,及政府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和增殖放流技术规程的要求。
2.3放流时间
中国对虾增殖放流在2024年5月-6月进行,不少于25500万尾;许氏平鮋增殖放流在2024年6月-8月进行,不少于125万尾;一次性投放,具体投放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放流需通过专家组验收。
2.4放流地点:
中国对虾在江苏省海州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周边海域放流,许氏平鮋在江苏省海州湾海洋牧场示范区周边海域进行放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当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其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主要生产种类必须包含中国对虾、许氏平鮋,且此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当天,在江苏省交通厅(施工、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监理、试验检测等)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中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金诚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临港产业区日照大道  
邮政编码:   222042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号 
邮政编码:         222042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518-82383401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554780525。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4年 4 月 24 日16时00分;
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 4 月 30 日16时00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15 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15 日0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 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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