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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土拌合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土拌合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JJJWL-2024-BHZ)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土拌合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新疆交建物流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土拌合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土拌合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0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4月26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 日上午10时00至13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网上报名方式(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招 标文件购买登记表(Excel版,格式自拟),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开户行及账号、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码等和加盖单位 公章的扫描件;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购买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扫描件上述全部资料发送至邮箱643399416@qq.com。邮箱收到资料(必须齐全)且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已到账后,视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 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 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纪检监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中路22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6046348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6433994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土拌合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土拌合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新疆交建物流有 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交建 物流有限公司水泥稳定土拌合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水泥稳定土拌合站4套,生产能力:≥800t /h。设备到货地点: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第HTGJ-
5(YK3136+000~K3168+000)、HTGJ-
6标段(K3168+000~K3197+100),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设备最终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设备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设备运 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后10天内指导安装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所需货物生产能力、技术能力的 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授权的代理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日上午10时00 至13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方式(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Excel版,格式自拟),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及账号、地址、联 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码等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 扫描件;③购买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述全部资料发送至邮箱643399416@q q.com。邮箱收到资料(必须齐全)且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已到账后,视为购买招标文 件成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3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m/)、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xjjttzjt.cn :8052/#/web/home)和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中路22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纪检监察:0991-5282150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 中央城9号楼六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3209906878、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所需货物生产能力、技术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授权的代 理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投标人2021至2022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0。

注:1.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 印件。
2.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完成与所投产品相同型号的销售业绩累计销量5套以上(含5套)。

注: 1.本表中的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本表中的销售业绩包含制造商的销售业绩。
3.业绩证明材料为所投产品销售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或者彩色扫描件,合同中须反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如无法反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投标 人应提供由买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辅助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特别提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销售业绩中的产品型号,必须与本次所投产品
的型号完全一致,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评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 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 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 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 也相等,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 优先。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和单位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2)投标函a.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 名称一致; b.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 修改和删减,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c.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 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 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 定。
(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4)投标文件组成a.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3.7.3(2)”项的规定;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 写;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是否有字迹模糊, 无法辨认的。
(5)投标文件的签字盖 章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按要求加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2.1.2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和单位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备案 材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备案资料)
(2)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3.5.2项规 定
(4)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3.5.3项规

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办法
(5)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3.5.5项规 定
(6)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制造商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 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 小写金额); b.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 价; c. 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 体数值; d.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 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e.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 规定。
(2)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3)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
(4)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
(5)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款规定;
(6)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7)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8)权利义务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 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买方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 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 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 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9)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款规定;
(10)投标设备及技术服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条款号评标因素评标办法
务和质保期服务件;
(11)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50分 投标报价:3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投标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 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 均值即为投标报价平均值(如果参与 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 于5家时,则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时 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 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 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4 位小数
2.2.4(1)商务评 分标准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5分)提供了相关证明资料(如投标人的各 项资质证书、主要产品的各项专利证 书(与所投产品相关的)(制造厂商)),合同履行能力较好,得3.5分; 提供了相关证明资料(如投标人的各 项资质证书、主要产品的各项专利证 书(与所投产品相关的)(制造厂商))

,合同履行能力优良,得3.5-5分(不含3.5分)。
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 程度(3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 设备实物照片、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其它相关证书,得基本分3分;每少一 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的业绩(12分)(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的,得8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 的基础上,2021年1月1日至今,每增 加1台(套)与所投产品相同型号的销 售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2.2.4(2)技术评 分标准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18 分)投标人在应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用户 需求,在产品选型过程中,提供性能 优良、功能先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 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满足用 户对产品功能、质量、使用、操作等方 面的需求。评审时根据以上情况,同 时结合产品内容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综合评价满足要求得基本分11分,综合评价较好的得11- 14.5分(不含11分),综合评价优的得 14.5-18分(不含14.5分)。
2.2.4(2)技术评 分标准投标设备质量标准的响应 程度(15分)(1)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号的 技术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得 基本分9分; (2)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有未标注“*”号 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得6分;所投产品每有1项不满足招标 文件中未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和技 术规格要求的,扣2分,本项最多扣6 分。
产品运输计划(5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产品运输方案(包 括不限于供货时间安排、供货进度计 划、转车分装计划、供货保障)、工作 流程,科学有效的管理、运输配送体 系齐全等,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情况 进行综合评分,一般得基本3.5分,较 好得3.5-5分(不含3.5分)。
增值服务(8分)(1)质量保证期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 求(两年)的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1年 加1分,此项最多加2分。

(2)除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承诺和硬性 需求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实质性 承诺对招标人提供其他增值服务,根 据所提出的增值服务必要性、增值服 务价值性,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情况 进行综合评分0-5分。
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4分)售后服务承诺满足用户要求(供货期 产品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备件供 应、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售后培训等 方面),一般得2.5分;售后服务承诺 周到得2.5-4分(不含2.5分)。
2.2.4(3)投标报价评 分标准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 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4 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3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 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 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 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招标人 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本项目E1=0.2;E2=0.1
2.2.4(4)其他因 素评分 标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人,或根 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 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 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
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 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 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 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
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 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 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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