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安吉孝源至唐舍段2024年应急避险平台建设项目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市本级]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安吉孝源至唐舍段2024年应急避险平台建设项目
关于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安吉孝源至唐舍段2024年应急避险平台建设项目采用单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湖州湖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安吉孝源至唐舍段2024年应急避险平台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申请理由:
根据《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一盯到底 拔钉除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湖人大办【2024】9号)文件“6座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安装避险平台列入第二轮“拔钉除患”攻坚任务”及《关于报送2024年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文件的工作要求,需在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唐舍段安装12套高速公路桥梁应急避险平台。因应急避险平台为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研发的新型专利产品,并于2023年5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将本专利使用权独断委托授权给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现只能委托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单位。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安吉孝源至唐舍段2024年应急避险平台建设项目”符合《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论证小组合议,建议该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六、拟定供应商:
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按照《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湖国资委〔2019〕80号)相关规定,2024年4月19日,专家论证小组对“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安吉孝源至唐舍段2024年应急避险平台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可行性论证。专家组在查阅项目前期相关资料及依据,听取委托方的介绍,并结合实际情况后形成论证意见如下:
根据《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一盯到底 拔钉除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湖人大办【2024】9号)文件“6座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安装避险平台列入第二轮“拔钉除患”攻坚任务”及《关于报送2024年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文件的工作要求,需在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唐舍段安装12套高速公路桥梁应急避险平台。因应急避险平台为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研发的新型专利产品,并于2023年5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将本专利使用权独断委托授权给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现只能委托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单位。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安吉孝源至唐舍段2024年应急避险平台建设项目”符合《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论证小组合议,建议该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八、公示期限: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3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州湖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公司:浙江浙通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督小组:湖州湖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纪检监督小组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72-5727061
关于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安吉孝源至唐舍段2024年应急避险平台建设项目采用单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湖州湖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安吉孝源至唐舍段2024年应急避险平台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1 |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安吉孝源至唐舍段2024年应急避险平台建设项目 | 1 | 项 | 96万元 |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申请理由:
根据《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一盯到底 拔钉除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湖人大办【2024】9号)文件“6座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安装避险平台列入第二轮“拔钉除患”攻坚任务”及《关于报送2024年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文件的工作要求,需在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唐舍段安装12套高速公路桥梁应急避险平台。因应急避险平台为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研发的新型专利产品,并于2023年5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将本专利使用权独断委托授权给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现只能委托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单位。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安吉孝源至唐舍段2024年应急避险平台建设项目”符合《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论证小组合议,建议该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六、拟定供应商:
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蔡坤华 | 湖州市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卞永勇 | 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聂洪森 | 南浔区市计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按照《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湖国资委〔2019〕80号)相关规定,2024年4月19日,专家论证小组对“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安吉孝源至唐舍段2024年应急避险平台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可行性论证。专家组在查阅项目前期相关资料及依据,听取委托方的介绍,并结合实际情况后形成论证意见如下:
根据《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一盯到底 拔钉除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湖人大办【2024】9号)文件“6座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安装避险平台列入第二轮“拔钉除患”攻坚任务”及《关于报送2024年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文件的工作要求,需在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唐舍段安装12套高速公路桥梁应急避险平台。因应急避险平台为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研发的新型专利产品,并于2023年5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将本专利使用权独断委托授权给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现只能委托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单位。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安吉孝源至唐舍段2024年应急避险平台建设项目”符合《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论证小组合议,建议该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湖州恒元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八、公示期限: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3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州湖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公司:浙江浙通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督小组:湖州湖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纪检监督小组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72-572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