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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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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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为有效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我区开展了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经公示期满,确定了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7人),现予以公布。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湘政办〔2005〕27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区级非物质文化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做出贡献。
常德市武陵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常武文体通【2024】1号).pdf
为有效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我区开展了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经公示期满,确定了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7人),现予以公布。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湘政办〔2005〕27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区级非物质文化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做出贡献。
常德市武陵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常武文体通【2024】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