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卖场商品及交易问题反馈结果公示(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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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电子卖场运营机构对近期用户通过电子卖场公开途径反馈的商品和交易问题整理核查发现,有多家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架的商品未履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具体问题详见附件。
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扣分表(试行)》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予以扣分,对所有扣分详情进行公示。一年内累计扣分达到20分的,取消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半年;一年内累计扣分达到40分的,取消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1年 。涉及取消资格的供应商如下:
涉及扣分的商品,已经生成订单或成交的,应在违法违规处理处罚公告24小时内取消订单或成交结果。供应商如对扣分结果有异议,可于发布公示后的7个工作日内填写《供应商扣分申诉表》,发送电子邮件向hljcgmall02@163.com提交申诉,未申诉或不在申诉时间内申诉的,视为同意此次诚信分值处理结果。请各扣分供应商加强自我监管,未扣分供应商再接再厉,保证卖场商品信息准确且更新及时。
附件:
一、电子卖场商品及交易问题反馈结果公示(4月17日)扣分详情
二、电子卖场2024年累计供应商扣分统计
电子卖场运营机构
2024年4月17日
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扣分表(试行)》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予以扣分,对所有扣分详情进行公示。一年内累计扣分达到20分的,取消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半年;一年内累计扣分达到40分的,取消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1年 。涉及取消资格的供应商如下:
序号 | 供应商 | 年度累计扣分 | 依据 | 处理方式 |
1 | 哈尔滨思渊科技有限公司 | 111分 |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 一年内累计扣分达到40分的,取消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1年 |
2 | 哈尔滨船舶电子大世界威联电子科技产品经销部 | 30分 |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 一年内累计扣分达到20分的,取消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半年 |
涉及扣分的商品,已经生成订单或成交的,应在违法违规处理处罚公告24小时内取消订单或成交结果。供应商如对扣分结果有异议,可于发布公示后的7个工作日内填写《供应商扣分申诉表》,发送电子邮件向hljcgmall02@163.com提交申诉,未申诉或不在申诉时间内申诉的,视为同意此次诚信分值处理结果。请各扣分供应商加强自我监管,未扣分供应商再接再厉,保证卖场商品信息准确且更新及时。
附件:
一、电子卖场商品及交易问题反馈结果公示(4月17日)扣分详情
二、电子卖场2024年累计供应商扣分统计
电子卖场运营机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