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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渠花街子段苏家大院旁排口水环境整治工程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人民渠花街子段苏家大院旁排口水环境整治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CSS-2024-01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人民渠花街子段苏家大院旁排口水环境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7.368330万元,招标人为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 本 o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渠花街子段苏家大院旁排口水环境整治工程所示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人民渠花街子段苏家大院旁排口水环境整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人民渠花街子段苏家大院旁排口水环境整治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
录;
7.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4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考核合格
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8.四川省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
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0.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 时30分
递交方式: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东路176号二栋三单元9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东路176号二栋三单元9楼
七、其他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采购人)
委托,拟对人民渠花街子段苏家大院旁排口水环境整治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SS-2024-014
2.项目名称:人民渠花街子段苏家大院旁排口水环境整治工程
3.采购人: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5.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73683.3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拟采购人民渠花街子段苏家大院旁排口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商
一名,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
录;
7.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4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考核合格
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8.四川省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
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0.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
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8|每天上午9:00~12:00,午14: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东路176号二栋三单元9楼。
3、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3.1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到彭州市天彭街道
金彭东路176号二栋三单元9楼报名,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
3.2网络报名方式:将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发送到电子
邮箱:472319303@qq.com, 收到回复后即为报名成功。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
八、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4:30(北京时间),将纸质版响
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磋商时间:2024年5月7日14:3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
东路176号二栋三单元9楼。
十一、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
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人民币 5000.00元,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丽蓉大道28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东路176号二栋三单元9楼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丽蓉大道28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东路176号二栋三单元9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47231930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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