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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福村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位招标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沈福村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FABZ00742
原公告日期:2024-04-1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沈福村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位招标项目补疑公告1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ABZ00742
 
(一)答疑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1项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等)”。
本项目工程实际检测涉及建筑幕墙内容较少,非主体工程,且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对非主体、非关键性检测工作进行分包;同时,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条件且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较少,缺乏充分竞争性。
综上所述,建议:删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资质。
答:(1)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专项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及材料的相关检验检测。项目建设范围内包含幕墙工程,且与主体工程相关,具有必要性。
(2)针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中第(5)点“(5)本项目中所涉及到的一切检测工程,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如: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保温工程等),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中标费率不变,且所有报告必须出具给招标人。涉及到检测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现修改为“(5)本项目中所涉及到的一切检测工程,若中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以外的检测资质,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中标费率不变,且所有报告必须出具给招标人。涉及到检测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9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资信中要求“投标人的检测实验室通过CNAS认证”。
CNAS实验室认可是对实验室的测试、校准和诊断能力进行评估和认证,认可领域主要为化学、生物、机械、电器、环境和食品等。CNAS试验室认可领域的参数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和工程实体检测关联性不大,不符合项目实际需要,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第20页第(二)项第1条,此项属于设置评分因素的不合理条件。且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同时满足资格条件和此项评审因素的投标人数量甚少,有存在排斥、变相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同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一种国际通用的认证标准,旨在确保企业能够持续、稳定地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建议:将上述条款调整为“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现将招标文件第59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资信评审指标“2.投标人的检测实验室通过CNAS认证的,得1分。”(如下)删除,此评审项多余1分赋予至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服务及时性”。
投标人资信
2分
1.投标供应商具有管道检测能力,包含缺陷名称、位置参数;管道缺陷尺寸参数;管道沉积范围、厚度参数的,得1分。
注: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认定证书附表扫描件。
2 投标人的检测实验室通过CNAS认证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的扫描件。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服务及时性”修改如下:
服务及时性
9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时性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委根据方案内容酌情进行评分:
优秀的,得6<F≤9分;良好的,得3<F≤6分;一般的,得1≤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9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资信中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管道检测能力,包含缺陷名称、位置参数;管道缺陷尺寸参数;管道沉积范围、厚度参数”。
不同检测单位对同一检测能力的具体认证检测参数表述和体现形式不一致,我单位认定证书附表中检测能力的具体检测参数是通过对应的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体现。同时,《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4、5、6、8)和《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修复技术规程》DB34/T 3587-2020(4.7)检测标准中包含上述管道检测能力包含的检测参数(缺陷名称、位置参数;管道缺陷尺寸参数;管道沉积范围、厚度参数)。
请问:我单位认定证书附表中具有“管道检测能力”,且检测标准包含《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4、5、6、8)和《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修复技术规程》DB34/T 3587-2020(4.7)的,是否予以认可?
答:现将招标文件第59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资信评审指标“1.投标供应商具有管道检测能力,包含缺陷名称、位置参数;管道缺陷尺寸参数;管道沉积范围、厚度参数的,得1分。”修改为“1.投标供应商具有管道检测能力,得1分。”具体如下
投标人资信
1分
1.投标供应商具有管道检测能力,得1分。
注: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认定证书附表扫描件。

4、请问:招标文件第59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资信”中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管道检测能力,包含缺陷名称、位置参数;管道缺陷尺寸参数;管道沉积范围、厚度参数的,得 1 分。”经核对,用于排水管道验收的规范(《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中要求的检测项目有“结构性缺陷检测和功能性缺陷检测”。请问:投标供应商具有管道检测要求的结构性缺陷检测和功能性缺陷检测项目及能够反映这两个检测项目对应的参数,参数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名称并不完全一样,是否予以认可。
答:详见本答疑第3条问题回复。
5、招标文件 P26 页,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2.项目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 2023年 1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 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 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人社部相关文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 号)的要求,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和 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到企业工作人员依法继续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请问:(1)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3年 1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3 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以上两种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均予以认可。
6、招标文件 P59 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2.2.2(2)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资信要求为:投标供应商具有管道检测能力,包含缺陷名称、位置参数;管道缺陷尺寸参数;管道沉积范围、厚度参数的。
注:1.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的认定证书附表扫描件。
根据《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管道 缺陷类型分为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其中结构性缺陷包括:破裂、变 形、腐蚀、错口、起伏、脱节、接口材料脱落、支管暗接、异物穿入、渗漏等 10 种;功能性缺陷包括:沉积、结垢、障碍物、残墙与坝根、树根、浮渣等 6 种。缺陷名称为检测参数,过程中分析缺陷的位置、沉积范围、厚度等,非检测参数。
请问: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的认定证书附表中含有结构性缺陷包括:破裂、变形、腐蚀、错口、起伏、脱节、接口材料脱落、支管暗接、异物穿入、渗漏;功能性缺陷包括:沉积、结垢、障碍物、残墙与坝根、树根、浮渣,是否予以认可?
答:详见本答疑第3条问题回复。
7、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等);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 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5)”中又约定“本项目中所涉及到的一切检测工程,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如: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保温工程等),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中标费率不变,且所有报告必须出具给招标人”。
这是否说明只要投标人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部分资质即可,不需要同时具有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保温工程等检测资质?
答:详见本答疑第1条问题回复。
8、招标文件P59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2.2.2(2)商务文件评标标准 投标人资信 2 投标人的检测实验室通过 CNAS 认证的,得1分。
我单位通过市场调查发现,具有通过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较少,且CNAS实验室认可领域的参数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检测关联性不大,不符合项目实际检测需求。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不具有充分竞争性。
答:详见本答疑第2条问题回复。
(二)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P83“九、履约保证”中约定:9.1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 20 万元(大写:贰拾万元),其提交方式为: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或转账支票。该保证金应在乙方收到甲方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提交,此合同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此合同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现变更为:“9.1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 20 万元(大写:贰拾万元),其提交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该保证金应在乙方收到甲方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提交,投标人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招标文件P88“一、项目概况”:“对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承建的房屋新建、维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任务进行招标。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单个合同金额不超过公开招标限额,如超过则另行招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服务期限内单个任务合同不超过 100 万元,如若超过,则针对该项目需另行公开招标。
1.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约谈和考察,并在履约过程中进行考核。如发现投标内容存在弄虚作假,履约过程中不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或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需要,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责任单位纳入履约不良行为管理。
2.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保留另行选择检测单位的权利,同时保有补充招标房建工程质量检测定点单位的权利。”
现变更为:“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专项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及材料的相关检验检测。包括不限于见证取样、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门窗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含桩基)、变形与沉降观测以及其他必要检测,并包含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有质量缺陷的部位需要增加的检测(不超过总样本的 5%),以及人防工程检测、基坑监测、等内容。若检测单位不具备部分资质(门槛项除外),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检测,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另行计算,请投标人自行核算投标成本。”
 
注:此补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文化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三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滨湖卓越城A2栋一楼
联系人:潘工
联系方式:0551-63353673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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