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河蓝藻水华防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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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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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大湾河蓝藻水华防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大湾河蓝藻水华防控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消除河道蓝藻问题,提升河道环境水平,推进河网水系综合治理,维持水资源的生态价值。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大湾河水域存在蓝藻大面积爆发隐患,该项目线路长,空间作业面积小,急需采购水平型水动力灭藻器和移动式藻水分离站及其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进行整治,才能确保第一时间消除蓝藻隐患,保障蓝藻爆发的整治效果。
2、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水平型水动力灭藻器和移动式藻水分离站及其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的专利,对蓝藻整治保障性强、效果好、见效快。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的第1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专家组建议大湾河蓝藻水华防控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并由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4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康腾路3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徐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80-3062899
传 真: /
地 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384.7 KB
采购人: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大湾河蓝藻水华防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大湾河蓝藻水华防控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消除河道蓝藻问题,提升河道环境水平,推进河网水系综合治理,维持水资源的生态价值。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大湾河水域存在蓝藻大面积爆发隐患,该项目线路长,空间作业面积小,急需采购水平型水动力灭藻器和移动式藻水分离站及其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进行整治,才能确保第一时间消除蓝藻隐患,保障蓝藻爆发的整治效果。
2、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水平型水动力灭藻器和移动式藻水分离站及其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的专利,对蓝藻整治保障性强、效果好、见效快。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的第1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专家组建议大湾河蓝藻水华防控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并由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4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康腾路3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徐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80-3062899
传 真: /
地 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384.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