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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温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11: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ZJL-JZXTP-2024-01
项目名称:温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最高限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温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米面油、蔬菜类、水果类、副食类、调料类、生鲜类、肉类等食品采购(包括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税金及售后服务等;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食品配送人员的《健康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下获取采购文件,携带报名资料在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民主路62号和谐家苑小区1号商住楼2层204号商铺现场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1:00分(北京时间)
响应地点: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11: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参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具有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需有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近三个月(连续) 的完税证明;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以上材料均需供应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宿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温宿县健康路3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百泽锦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民主路62号和谐家苑小区1号商住楼2层204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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