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校区4#楼学生公寓改造外线电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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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合肥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校区4#楼学生公寓改造外线电缆项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合肥市睿电电气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校区4#楼学生公寓改造外线电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GHGC-04-18-127
招标方式:询比采购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校区4#楼学生公寓改造外线电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市睿电电气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科技实业园E14幢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伍仟零肆拾陆元陆角壹分(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1元)
工期:30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远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肥东县桥头集镇1号路镇政府大院内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陆角伍分(小写:¥432531.65元)
工期:30历天;
招标人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299号铂金汉宫7栋商务楼13、14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299号铂金汉宫7栋商务楼13层,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4月28日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校区4#楼学生公寓改造外线电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GHGC-04-18-127
招标方式:询比采购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校区4#楼学生公寓改造外线电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市睿电电气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科技实业园E14幢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伍仟零肆拾陆元陆角壹分(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1元)
工期:30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远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肥东县桥头集镇1号路镇政府大院内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陆角伍分(小写:¥432531.65元)
工期:30历天;
招标人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299号铂金汉宫7栋商务楼13、14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299号铂金汉宫7栋商务楼13层,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