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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李堡镇农田退水治理施工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交易公告
海安市李堡镇农田退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李堡镇农田退水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为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市李堡镇农田退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海安市李堡镇境内,四至范围为北至北凌河,南至353省道,东至曹丁河,西至新古河。
2.2招标范围:海安市李堡镇农田退水治理施工监理,本次招标包含不限于新建1座控制闸、2座涵闸、3座涵洞、2.480km密排木桩护岸、1条生态排水沟以及现有涵洞增加8个控制闸首,青潮港河、石房河、储洋河、洋洼河、光荣河生态河道建设,生态浮岛2970㎡,河道曝气装置24套,挺水植物8700 ㎡,沉水植物11600㎡等施工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13.07万元,本次招标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方式,最高投标费率为2.18%。超过最高投标费率为无效标。
2.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其它: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8%,中标(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交易发起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成交)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在海安市李堡镇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交易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总监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近一年内,交易响应人在李堡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没有不良行为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需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有在监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3.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
3.9 其它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总监相关注册证书;(4)授权委托书(如有);(5)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6)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10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其他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 80%时间驻现场管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
常驻施工现场
监理员
1名
水利工程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
常驻施工现场
总计
3名
如证书上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
 

人员配置要求: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若不满足所列各项基本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交易文件。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确保每天有 2 名及以上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所有监理人员(含总监)均须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年4月29日到 2024 年5月8日。
5.2获取方式: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 CA 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5月8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交易发起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特别提示: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交易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交易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交易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交易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请交易响应人保持响应文件中填写手机号码并保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8.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8.3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海安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响应文件须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制作、下载。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交易响应人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交易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交易响应人自负。交易响应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交易响应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交易响应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联系电话:徐工051381819522、15240580971。
8.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易发起人提前进入海安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播放测试音频,各交易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交易响应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8.5本项目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相关的询问、质疑均向交易发起人提出,并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8.6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供应商仅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成交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 份、含电子文件1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9.联系方式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李堡镇人民路66号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倪颖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386271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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