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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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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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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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04-29
递交时间:2024-04-29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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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88,45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 补充公告 至各投标人: 三门县海游街道前郭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于2024年4月23日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作以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投标文件组成”中“1.资格标”中的“(12)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修改为“投标人2024年5月13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二、质量保修期”中的“7.本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修改为“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 其他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浙江省三门县县城西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4月 29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