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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汶潭村文化广场及村部院子改造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汶潭村文化广场及村部院子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尤溪县梅仙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尤溪县梅仙镇汶潭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尤溪县梅仙镇汶潭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梅仙镇汶潭村;
2.2.    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3.    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2.4.    工程建设规模:尤溪县汶潭村文化广场及村部院子改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约229.95万元(其中:汶潭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约207.57万元,汶潭村村部院子改造建设项目约22.38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汶潭村文化广场建设主要内容有园路铺设1650.14㎡,路灯24套,乔木栽植约285株,廊架建筑约295.25㎡,路牙敷设约346.1m,喷播植草(灌木)籽约883㎡,铺种草皮约1833㎡,花池砌筑27.2m及其他附属设施;汶潭村村部院子改造主要内容有园路铺设430.78㎡,乔木栽植约26株,栽植色带124㎡,铺种草皮约66㎡,花池砌筑245.89m,景墙约86.55㎡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其中:汶潭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2075713元,汶潭村村部院子改造建设项目223838元) ;
3.1.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说明:若因苗木栽植季节性原因,其苗木栽植部份工期可延至2020年3月15日前完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3.2.    标段划分: 无 ;
3.3.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的合格标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应的承包内容,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4.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投标人在2019年第二季度园林绿化类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季度信用综合评价日平均分值)不得低于60分,以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数据为准(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网址zjt.fujian.gov.cn/)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4.5.  其他资格要求:
4.5.1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5.2本招标项目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否决其投标资格。
4.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拨打联系电话0598-6323296。
5.2.  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2019年 9月10日9时00分前汇达指定
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FJGX-尤招[2019]第032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9月1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mggzy.cn/smwz/youxi/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梅仙镇汶潭村民委员会;
地址:尤溪县梅仙镇汶潭村,邮编:3651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邮编:  365100  
电子邮件:  2148826951@qq.com                    
电话:  0598-6323296、15396182988,传真: 0598-6323296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尤溪支行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4760705966339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电话:0598-63051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尤溪县梅仙镇纪委          
地址:尤溪县梅仙镇坂兜街4号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尤溪县梅仙镇汶潭村民委员会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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