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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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拟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采购 合同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悦民智慧保安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合同》(项目编号:NSCG2023000463)变更以下条款: 一、根据原合同第五条关于服务期限的约定,现将合同服务期限变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二、关于原合同第八条付款方式第1项的约定变更为:“1.服务费用按月支付,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按照南山区财政资金支付程序预付第1个月的服务费用;服务期限内,第2个月至第4个月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上个月度的考核情况扣除违约金及扣款等相应费用后(即当月服务费用以扣除上个月的违约金及扣款后等相应费用后的金额为准),在当月10日前按照南山区财政资金支付程序按月预付,办理支付前,乙方须提供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服务期限内第5个月(2024年5月26日至2024年6月25日)的服务费用,即剩余服务费用将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予以结算支付。支付结算时,甲方将根据乙方上个月度及当月(2024年5月26日至2024年6月25日)的考核情况扣除违约金及扣款等相应费用,办理支付前,乙方须提供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将物管城市统一纳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拟签订补充条款。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1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