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价项目 > [新干县]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林苑小区店面和幼儿园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第二次)

[新干县]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林苑小区店面和幼儿园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干县]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林苑小区店面和幼儿园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第二次)
  • 【信息时间: 2024-04-26】

项目编号: JY24JX08011817
项目名称: 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林苑小区店面和幼儿园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第二次)
标的名称: 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林苑小区店面和幼儿园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5号标的,挂牌价70,000.00元
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林苑小区店面和幼儿园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2号标的,挂牌价8,500.00元
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林苑小区店面和幼儿园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1号标的,挂牌价55,500.00元
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林苑小区店面和幼儿园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4号标的,挂牌价18,500.00元
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林苑小区店面和幼儿园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3号标的,挂牌价13,500.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4月2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5月15日
延期处理方式: 重新挂牌
项目简介: 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林苑小区店面和幼儿园租赁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公告(第二次)
现有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林苑小区店面和幼儿园租赁经营权定于2024年5月16日上午10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络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jxsggzy.cn)进行网上竞价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4]XG005号
二、竞价标的情况(均设有保留价)
1号标的: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落在新干县大洋洲镇谭家坊村曾家店组。场地面积11.1亩。租赁范围,东:X38647880、Y3083315;南:X38647841、Y3083255;西:X38647782、Y3083253;北:X38647811、Y3083319。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55500元(5年总价),竞买保证金11000元。
新干县林苑小区店面及幼儿园位于新干县林苑小区院内(新干县赣中玻璃城对面),为砖混结构框架式。分为四个标的进行转让,租赁期限均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2-4号标的为店面,5号标的为幼儿园。各标的面积、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分别如下:
2号标的:面积49.33平米,起始价8500元(5年总价),竞买保证金1700元。
3号标的:面积69.67平米,起始价13500元(5年总价),竞买保证金2700元。
4号标的:面积70.04平米,起始价18500元(5年总价),竞买保证金3700元。
5号标的:面积685平米,起始价70000元(5年总价),竞买保证金14000元。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均可报名。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看样咨询联系人
展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5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13879671362(杨)
五、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方式转让。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500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80秒。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5日17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http://www.jxsggzy.cn)进行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陆”,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如竞买多个标的,报名与竞买保证金缴纳需分标的进行。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八、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请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标的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为准,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3、竞买人应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5、成交后,买受人需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标准为成交总价款的1.4625%。
6、成交后,受让人应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1号标的为10000元,2-4号标的均为3000元,5号标的为15000元)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则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
7、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按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交易中心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8、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实地查看。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合同样本》,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所有。
九、联系人:
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13879671362(杨)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0796-2682259(朱)
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
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新干县廖坑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盘活和利用国有固定资产,依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公司经理会会议研究同意,甲方将廖坑林场曾家店护林点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此合同,内容如下:
1、租赁范围、面积: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场地坐落在新干县大洋洲镇谭家坊村曾家店组。场地面积11.1亩。租赁范围,东:X38647880、Y3083315;南:X38647841、Y3083255;西:X38647782、Y3083253;北:X38647811、Y3083319。山场具体范围及四址详见示意图。
2、期限:经营期限为伍年,自2024年 月 日至2029年 月 日止。
3、租金及付款方式:每年租金 元,五年租金总计 元。履约保证金 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户名:新干县廖坑林场,账号: )。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招租,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5、乙方须依法依规经营,不得利用合同场地进行非法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因经营产生的污染事故、工伤意外及第三方索赔等所有风险,甲方不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
6、乙方生产经营若需办理相关手续,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经公开转让,乙方未能继续取得该场地房屋租赁使用权,不得继续进行任何生产经营,须在20日内将可搬离的机器设备、产品材料等资产自行拆除搬离。经甲方同意乙方自建的厂房厂棚等固定资产,由乙方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不承担,则甲方可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与新的租赁人按有关规定协调相关固定资产补偿事宜。
8、在合同期内,如因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国家工程建设需要,本合同无条件中止,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乙方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甲方退回未使用期的租金。
9、乙方固定资产投资及税收列抵甲方招商引资任务。
10、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加强防火和安全生产管理,杜绝事故发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自行中止。
1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24年 月 日

附件2:
林苑小区店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盘活和利用国有固定资产,依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公司经理会会议研究同意,甲方将林苑小区 号标的店面租赁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物状况
店面位于林苑小区院内(赣中玻璃城对面),面积 ,砖混结构框架式。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金及付款方式
五年租期总租金为 元,大写: 元,租金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仟元。
四、权利与义务
1、租赁的店面及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合同终止后即收回租赁物。
2、租赁期间,乙方装修店面须报请林苑小区备案,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拓展面积,不得从事外装修,合同期满不得拆除装修物,装修费用自理。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租、分包或转借他人,不得生产和存放易燃、易爆、污染品,不得产生扰民噪音,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取的租金和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垃圾处理费,按章纳税等;不得占道经营;保持店面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乱搭乱建。
5、因县政府、县林业局或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有要求必须出售店面,本合同立即无条件终止,甲方收回该店面,不给任何赔偿,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水电费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合同终止相关事宜。甲方按实际租赁使用时间计算乙方租金,多余部分退还乙方,并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合。
6、乙方做好室内外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租赁物维修费用乙方负责并承担。
7、乙方要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做到人出去时锁好门,所有电源(断电),如有乙方等人出现意外事故和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不能隐藏犯罪人员居住,出了刑事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合同期满后,如再次招租,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权。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则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3000元。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
甲方法人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林苑小区幼儿园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盘活和利用国有固定资产,依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公司经理会会议研究同意,甲方将林苑小区的幼儿园租赁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物状况
本合同租赁物为幼儿园,位于林苑小区院内(赣中玻璃城对面),面积685平米,为砖混结构框架式。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五年,从2024年 月 日起至2029年 月 日止。
三、租赁金及付款方式
五年总租金为 元,大写: 元,租金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伍仟元(15000元)。
四、权利与义务
1、租赁的幼儿园及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合同终止后即收回租赁物。
2、租赁期间,乙方装修幼儿园须报请林苑小区备案,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拓展面积。乙方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垃圾处理费,按章纳税等;不得占道经营;保持店面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乱搭乱建。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幼儿园转租和分包他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污染品,不得产生扰民噪音,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取的租金和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有关单位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检查;因国家教体政策导致幼儿园必须收购、合并等情况,本合同立即无条件终止,甲方收回该房屋,不给任何赔偿,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水电费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合同终止相关事宜。甲方按实际租赁使用时间计算乙方租金,多余部分退还乙方,并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合。
5、乙方应保持房屋干净整洁,保持水电及排污系统使用畅通,甲方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7天内整改到位,否则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乙方做好室内外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租赁物维修费用乙方负责并承担。
6、乙方要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做到人出去时锁好门,所有电源(断电),如有乙方等人出现意外事故和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不能隐藏犯罪人员居住,出了刑事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合同期满后,如再次招租,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权。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则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10000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
甲方法人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均可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联系方式: 新干县鑫森林业有限公司13879671362(杨)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0796-2682259(朱)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