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违规项目 >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郫)市监清吊字〔2024〕01号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郫)市监清吊字〔2024〕01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郫)市监清吊字〔2024〕01号



当事人成都新兴富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870户企业(详细企业名单见附件),由我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案件,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现将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上述当事人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截至2024年4月19日,当事人仍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属违法行为,我局拟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因当事人在其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当事人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87881981



附件: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拟吊销名单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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