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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楼一层寝室改造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楼一层寝室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时间:2024-05-06 14:3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7楼开标室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茱萸湾路759号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5-06 14:00:00
发布时间:2024-04-22 14:32:55
采购编号:JSYZB08990100Z20241665663
采购单位: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10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信用承诺书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公示时间:2024-04-22 14:36:55
变更公示内容
原内容修改后内容

项目预算:  
372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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