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镇监狱关于贵州省清镇监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配套设施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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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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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DH-GKZB-2024-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省清镇监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配套设施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40003EF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清镇监狱
地 址:贵州省清镇市犁倭镇河溪村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新东恒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千禧广场05栋6楼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3613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贵州省清镇监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配套设施采购文件.GPD
6.8M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DH-GKZB-2024-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省清镇监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配套设施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40003EF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商务要求 | 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第7条“业主单位有权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要求中标人提供所投产 品到用户现场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进行逐项验证、带“★”的技术参 数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如有不满足项或 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虚假应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删除该条内容,同时清单内所有参数都不在带有“★” |
2 | 报价得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备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及相关规定, 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 求的前提下,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企业给予价格扣除, 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说明: (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 (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对符 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加评审。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 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 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投标人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 业承接服务进行标注说明,且不得出现畸形报价, 否则评标委 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 除优惠政策。 (6)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 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备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及相关规定, 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 求的前提下,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企业给予价格扣除, 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说明: (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 (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对符 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加评审。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 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 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投标人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 业承接服务进行标注说明,且不得出现畸形报价, 否则评标委 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 除优惠政策。 (6)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 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3 | 培训人员得分 | 商务评分中培训人员分值:投标供应商应提供5年以上工作经验系统培训人员1人、缝纫设备培训人员1人,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满分3分。(人员经验需提供承诺函) | 投标供应商提供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系统培训人员1人、缝纫设备培训人员1人的得4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供应商承诺提供三期培训服务的得3分,每增加一期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11分。(承诺函格式自拟,每期培训以学员熟练掌握相关技能视为合格) |
4 | 质保期承诺得分 | 商务评分中质保期承诺:投标供应商质保期每增 加1年,加1分,满分2 分,投标人提供承诺 函,不足6个月或不提 供不得分(格式自拟) | 投标供应商质保期每增加1年,加2分,满分4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格式自拟) |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清镇监狱
地 址:贵州省清镇市犁倭镇河溪村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新东恒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千禧广场05栋6楼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3613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贵州省清镇监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配套设施采购文件.GPD
6.8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