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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AHXW2024FW0418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铜陵茗一阁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丽景南大街11#1层102-112号
成交折扣率:83.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拟招1家供应商为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约55人(按照每天实际就餐人数确定)用餐提供食材(菜类、面食、干货等)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2年(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玉芳、陈祥梅、钱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三)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中标供应商业绩:
1.芜湖市繁昌区消防救援大队:芜湖市繁昌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8月。
2.池州市贵池区消防救援大队:池州市贵池区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0月。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624281033@qq.com;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峨溪北路65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15155397200   1565533058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5155397200   1565533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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