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JXJQ-FZ2024-011]抚州市救助管理站(抚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基本公共服务采购项目

[JXJQ-FZ2024-011]抚州市救助管理站(抚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基本公共服务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流浪乞讨人员基本公共服务合同
甲 方:抚州市救助管理站(抚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法定代表人:
住 址:抚州市高新区火炬六路
乙 方:抚州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芬
住 址: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大道8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 等、诚信互利的原则,严格遵循抚州市救助管理站(抚州市未成年人保 护中心)流浪乞讨人员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甲方需要乙方完成的工作内容及标准。
(二)乙方根据甲方服务内容,综合考虑既定工作量和同时达到甲 方质量标准等因素,安排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人员至甲方指定地点协助 开展救助人员主动救助和返乡服务、生活照料服务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2024年4月27日起至 2025年4月26日止。服务期限届满后,本合 同即终止。若双方仍继续合作的,则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在合同约定工作量和内容不变情况下,全年服务费用人民币 柒拾捌万元整(780000元)。服务费按月支付,金额根据当月实际服务 人员、服务内容及服务考核结果支付(考核表另行制定)。
(二)流浪乞讨人员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服务费用为甲乙双方在公平、合理、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包括乙方按照招标需求提供服务及招标
1
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含项目服务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风险、责任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除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每月末按照服务费用开具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 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前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到乙方指定账户。甲方负责每 月考核。
(四)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指定收款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敬业支行
户 名:抚州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84208031000007143
乙方如变更账户信息须在下次付款前书面告知甲方,否则,所造成 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合同完成各项服务,并按双方约定的 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派驻人员的健康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要求持证上岗的需具备相关资格证书。服务人员必须相对稳定,各岗位 服务人员不得兼职、不得擅自请人顶替,如需更换的,则必须征得甲方 的书面同意,经试用符合要求方可更换。
3、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并公布各类规章制度,乙方服 务人员均应遵守。
4、甲方负责乙方服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产生的卫生防疫 等费用;救助车辆驾驶人员因甲方需要安排的工作出车所产生的差旅费 用按相关报销标准由甲方负责。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出市护送救助对象差 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6、甲方如果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 意见,并检查改进情况。对情节较严重的服务质量问题,若乙方在合理
2
的时间内仍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利扣除相应部分的服务费,甲方要求撤 换的,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撤换,并及时安排人员上岗。
8、甲方支持乙方做好服务的宣传教育工作。
9、流浪乞讨人员基本公共服务期间,救助区域水电维修及园林绿化 所需要更换的配件及耗材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负责采购。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投标文件、双方协议及合同文本规定,制定服务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服务实施细节。自主开展各项服 务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获取不当利益。
2、乙方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乙方应向 甲方提供选派人员名单、身份证、工作证等复印件、健康证明等。如乙 方派驻的人员不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到岗;在此期间对甲方工作造成影响,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4、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派驻人员工资、相关保险及福利,如派驻人 员反映未收到工资且查证属实,甲方可停止支付服务费用。如因特殊或 紧急任务需要派驻人员加班的,派驻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并完成任务,加 班费用由乙方支付。
5、乙方派驻人员工作日期间用餐由乙方自行负责,法定节假日及不 调休的周六周日期间,如乙方派驻人员按照要求在站工作,用餐由甲方 负责。
6、乙方派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服务人员在本合同项目下 服务期间的劳动保护等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承担全部用工风险。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休息时间,无论是在工作场所还是非工作场所,若 发生事故、工伤、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生病、死亡等有关劳动争议、纠纷及其他一切争议或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及服务人员不得因劳务纠纷影响甲方的
3
正常工作秩序。
7、乙方应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教育、督 促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工作秘密,保证甲方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甲方各类客户的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如乙方派驻 的服务人员泄露甲方秘密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 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接受甲方、甲方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协同做好救助区域内人员 人身、财产安全及救助车辆、救助区域消防等安全工作。
9、乙方应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杜绝因处置不当造成负面社会影 响或新闻事件,未经甲方许可,任何服务人员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 访。
10、 因 乙 方 管 理 及 服 务 不 当 原 因 造 成 甲 方 人 员 伤 害 及 设 备 设 施 损 坏;临时救助人员走失及人身伤害、财产丢失;第三方人员伤害或其他 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甲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 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和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乙方负责赔偿。
11、流浪乞讨人员基本公共服务期间,乙方开展救助区域环境保洁 服务中所需保洁物料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因此产生的垃圾清运费及排水 清污费等由乙方负责。
12、流浪乞讨人员基本公共服务期间,乙方开展救助对象饮食服务 中所需厨杂类物料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应建立服务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服务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自合同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 原委托管理的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 并做好相关资金财务结算及配合甲 方做好服务交接工作。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4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另一方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就变更条款达成一致;如 双方逾期仍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合同原条款应继续有效,双方必须继续 履行。
(二)合同的解除: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退回乙方派驻人 员。
六、不可抗力
(一)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遭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 的客观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履行合同的期限应共同 协商解决。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 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 通知另一方。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 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书面通知给另一方。如果不可 抗力影响时间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 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三)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 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 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 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条款
(一)任何一方均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除经秘密所有方书面同意 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泄漏上 述秘密。否则给秘密所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不论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三)甲、乙双方在提出相关争议,以及在争议协商处理、诉讼、投诉中,均有权在必要的范围内不受限制地以口头或书面引述、以及以
5
其它合理方式利用本合同的整体及任何部分条款内容。上述行为不应当 被视为泄露本合同相关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国家秘密,也不应当被 认为违约。
八、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将本项目整体转包、转让、违规、违 法现象或在履行合约单方中途退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 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二)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超过15个工 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四)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支付标准为月服务费用的百分之十;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超出部分损失。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无条件更换服务(技术)人员;乙 方人员操作不当或违犯操作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的、绿化管理不到 位的,乙方应承担损坏设备、设施等的全部赔偿责任。
(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服务过程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且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也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并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 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和服务目标且限期整改后仍不达到甲方要求的,甲 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 乙方承担。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任何纠纷,乙方应 当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 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消除影响,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申 请仲裁解决或提起诉讼。
十、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本项目的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补充协议、相关附件等 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若此合同或依据此合同订立的文件中某些条 款因为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的变化而失效,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对 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未约定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 抚州市救助管理站(抚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 :抚州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___2024___年___4_月__27__日
7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