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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智慧“智理”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水市秦州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智慧“智理”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天水市秦州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智慧“智理”乡村建设项目(招标编号:TXJL-GSDX2024-00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背景与招标内容

1.1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天水市秦州区平南镇孙集、王坡、平南、下集、高楼、苏湾、赵窑村和天水镇铁堂峡、天水、杨湾村2镇10村建设:一个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场所10处),两个服务平台(智慧“智理”乡村管理门户、智慧“智理”乡村服务移动端),N个应用场景(智治乡村应用场景、美丽乡村应用场景、人文乡村应用场景、富民乡村应用场景),采购相关设备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交付地点及交付期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规格型号

数量

交付地点

交付期

1

标包1:软件服务

数字乡村县域标准服务

/

1项

甘肃省天水市

乙方应当与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后9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验收

2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1项

3

乡村数字文化体验

1项

4

农资服务

1项

5

智慧农业产业服务平台

1项

6

农业大模型

1项

7

轻量级数据交换

1项

1

标包2:设备采购

数字乡村县域标准服务

/

10台

乙方应当与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后9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验收

2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20台

3

乡村数字文化体验

10套

4

农资服务

10台

5

智慧农业产业服务平台

30台

6

农业大模型

10台

7

轻量级数据交换

10台

8

辅材

1批

1.2.1采购预估金额:85300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标包1:软件服务为7330000.00元人民币,标包2:设备采购为1200000.00元人民币。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规定本项目划分标包,标包1:软件服务;标包2:设备采购。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最高投标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4元人民币(不含税),标包2最高投标限价1061946.90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1:软件服务)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投标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甲方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甲方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以承诺书为准)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6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2设备采购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投标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甲方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甲方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以承诺书为准)

2.1.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主要设备(显示设备、监控设备、拾音设备、网络交换机)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加,将同时被否决投标。(以授权代理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2.1.6对于需要提供进网许可证的设备(网络交换机),应提供设备进网许可证的截图。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官方核查渠道为:工信部政务服务平台-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网上服务-证书查询(网址:https://jwxk.miit.gov.cn/internetService/CertificateQuery)。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8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评价检测:/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8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项目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333号

邮编:741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

服务甘肃大厦

邮编:730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740355043@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

账号:62106010601021061304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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