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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X304圩伊线(圩丰至四队段、同兴至跃进门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4301000001029457002410
灌云县X304圩伊线(圩丰至四队段、同兴至跃进门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
(GYWYX-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灌云县X304圩伊线(圩丰至四队段、同兴至跃进门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已经灌云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圩伊线县道编号X304,是灌云县北部地区一条重要的东西向交通干线。圩伊线贯穿圩丰镇、四队镇以及同兴镇三个镇区,道路两侧村庄较多,是沿线镇区村民生产生活出行的交通要道。
本次施工分为两个路段,其中,圩丰-四队段(K31+147~K34+529),起点与三直路交叉,向西南方向延伸,路线途经许庄村、付岔村,跨过四圩河,终点止于四队中学东侧约290m ,道路全长3.382km;同兴伊芦-跃进门段(K53+392~K58+525),起点位于伊芦桥,向西延伸,路线途经大唐圩、玉前村、兴高村、孟河村,终点止于国道204,道路全长约5.133km。
(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灌云县X304圩伊线(圩丰至四队段、同兴至跃进门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GYWYX-SG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标段对应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5个月(具体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地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已交工验收合格,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其他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2.5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696号
邮政编码:2222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贾同彤、孙文工
电    话:0518-85515121
电子邮箱:js86531176@126.com
7、其他
7.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7.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7.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分中心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5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6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书面说明,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提疑,提疑文件应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807640819@qq.com,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贾同彤(联系电话:15251767970)予以确认。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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