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柴胡店镇人民政府司艳松钢结构厂房及其附属物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宁津县柴胡店镇人民政府司艳松钢结构厂房及其附属物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津县柴胡店镇人民政府司艳松钢结构厂房及其附属物拆除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CTP-2024050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最低控制价 |
一 | 宁津县柴胡店镇人民政府司艳松钢结构厂房及其附属物拆除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9万元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德州市东方红路董子文化街博文街29号三楼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公证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若法人到场,则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注: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时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现金收讫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津县柴胡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德州市宁津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13905440692
2.代理机构: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东方红路董子文化街博文街29号三楼
联 系 人:陈女士/倪女士联系方式:13053413098/15315816607
邮箱:sdzcxmgl2021@163.com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发布人: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