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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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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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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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第1 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GM)WZ0010
项目名称: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1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5月30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5.3.2监理服务酬金的支付:”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为:完成工程量的 50%,支付 40%合同价款的监理费;工程验收一个月内,支付 40%合同价款的监理费;余下费用在质保期满后一年内不计息付清。
修改为: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20%合同价款的监理费;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20%合同价款的监理费;工程验收三个月内,支付30%合同价款的监理费;余下费用在质保期满后一年内不计息付清。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宝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024年5月11日 | 2024年5月11日 |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第 1 次澄清修改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