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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红河州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州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项目314e51b0-ecd1-43be-9458-be51729d724a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314e51b0-ecd1-43be-9458-be51729d724a
建设规模: 1590万元314e51b0-ecd1-43be-9458-be51729d724a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5-11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备注: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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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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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326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州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项目(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蒙自市、泸西县、屏边县、河口县)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16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31 09:00
开标地点: 州本级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07.1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通过调查、巡检的方式确定监测设备在线率,数据质量情况,改建后的监测设备包括:预警广播、GNSS 地表位移监测站(含基准站)、裂缝计、倾角计、翻斗式雨量计等监测设备。
(2)评估当前已建监测设备安装位置、设备类型、数量的合理性,必要时补充监测部分设备以满足监测需求。
(3)制订详细的项目维护实施方案,提交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
(4)完成故障设备、数据异常设备的维修更换,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5)完成补充建设设备的安装调试、防护及省平台系统接入等工作,对设备性能可靠性、安装部位合理性和预警有效性及综合性价比等进行系统分析与动态优化。
(6)开展系统培训、项目验收、运行维护、数据分析、预警阈值及模型优化、信息发布与响应、监测站点的撤销等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时还应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
其他: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时还应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1.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书面响应或承诺(申明);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
1.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5-31 09:00

标段 2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326001002
标段名称: 红河州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项目(绿春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建水县、石屏县)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16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31 09:00
开标地点: 州本级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54.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通过调查、巡检的方式确定监测设备在线率,数据质量情况,改建后的监测设备包括:预警广播、GNSS 地表位移监测站(含基准站)、裂缝计、倾角计、翻斗式雨量计等监测设备。
(2)评估当前已建监测设备安装位置、设备类型、数量的合理性,必要时补充监测部分设备以满足监测需求。
(3)制订详细的项目维护实施方案,提交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
(4)完成故障设备、数据异常设备的维修更换,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5)完成补充建设设备的安装调试、防护及省平台系统接入等工作,对设备性能可靠性、安装部位合理性和预警有效性及综合性价比等进行系统分析与动态优化。
(6)开展系统培训、项目验收、运行维护、数据分析、预警阈值及模型优化、信息发布与响应、监测站点的撤销等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时还应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
其他: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时还应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1.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书面响应或承诺(申明);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
1.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5-31 09:00

标段 3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326001003
标段名称: 红河州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16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31 09:00
开标地点: 州本级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8.6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45
计划工期(日历天):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时还应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
业绩要求: /
其他: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时还应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2项目总监须具备: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
1.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书面响应或承诺(申明);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
1.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0.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5-3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红河州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2024-05-10 1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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