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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XZP2024051000133
项目名称: 新华书店装修改造工程(二次)
建设单位: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招标条件
新华书店装修改造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编号:JSHH202405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改造面积约30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预算金额:30.893117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且第二轮报价需低于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
范围 新华书店装修改造工程(二次);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5-20 15:00
开标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31号三楼开标室

其他
项目概况:新华书店装修改造工程项 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05月 20 日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段编号:JSHH2024051001标段名称:新华书店装修改造工程(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0.893117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且第二轮报价需低于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采购需求:新华书店装修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30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4)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5)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0 日 17:00至2024年5月14 日17:00; 3.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携法人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江苏衡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31号3楼3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3.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3.4潜在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有关该工程采购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20 日15: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31号三楼开标室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接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五、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3.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7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衡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31号三楼303室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八、其他应说明事项发布公告网址: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有关本项目采购事务的补充公告,请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7号
联系人:
朱主任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衡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31号三楼303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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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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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790144916@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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