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中医院医疗服务提升及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病房楼)装饰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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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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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地址:泾县同心路与学业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80米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36号 | |
项目名称 | 泾县中医院医疗服务提升及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病房楼)装饰装修工程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4529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7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绿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明光路92号 | |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8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37分 | |
项目负责人:汪传权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134200620070057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安徽福门科技创意园办公楼装修工程 2、天长市人民医院感染科及发热门诊楼装饰工程 3、金寨县桂花苑安置区配套用房装修和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浙江光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中豪国际商业中心1幢506室 | |
投标报价:10349173.64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29分 | |
项目负责人:徐焕龙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浙162201520160446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浙江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创新中心装饰装修项目 2、横头街精品酒店项目装修 3、网络游戏软件生产基地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深圳建安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A栋501-503 | |
投标报价:10346401.95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25分 | |
项目负责人:罗伟科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粤144201920200550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七彩metown商业装饰装修工程 2、泉州八仙过海文化旅游项目(一期)水上运动中心酒店精装修工程 3、广州市优联校区幼儿园装修工程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江西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航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卓胜建设有限公司、亳州市建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众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计取了税金,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4.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安徽晟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行有限公司、芜湖市鲁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安徽宏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书不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