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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海丰丽江公园基础设施及海城镇温厝村桥两旁栈道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海丰丽江公园基础设施及海城镇温厝村桥两旁栈道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四栋东梯2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GZCG-202405-C2004
项目名称:海丰丽江公园基础设施及海城镇温厝村桥两旁栈道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9907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9907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工程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被委托人应同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期内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③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函,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8)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至 2024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四栋东梯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四栋东梯2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四栋东梯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携带以上证件资料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二份)登记,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四栋A2型东梯30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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