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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蔬菜类预制菜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蔬菜类预制菜项目(一期)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扶绥县蔬菜类预制菜项目(一期)建议书的批复》、扶发改农经[2023]13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广西扶绥正农农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0.0万元
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其他
446.1357万元
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14002886002601001
  建设地点:扶绥县渠黎镇大陵村
  建设规模:拟建设菜池100个,腌菜池设施厂房3239.60m、场地硬化1434.60m;道路硬化1800m;电气设备,照明设备采购、安装等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446.1357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扶绥县蔬菜类预制菜项目(一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4002886002601001001,标段(包)名称:扶绥县蔬菜类预制菜项目(一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024-05-29 09:30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 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 使用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签到、解密、自动验证有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19.159.240.111:8081/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评标方式
    采用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农业农村局 0771-7510010 
11.注意事项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123123。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扶绥正农农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天鼎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址:
扶绥县新宁镇园湖路1号福苑小区16号楼
地址:
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649号书香华府27号楼1单元303号房
邮编:
532199
邮编:
530000
联系人:
宋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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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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