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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灵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2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银川市灵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
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2号)
一、项目编号:D640181-20240306172336492
二、项目名称:灵武市教育体育局第六小学等七所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及薄弱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夏沁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世纪怡兰·北塔美居2号 板 式 公 寓 1 6 0 9 室
被投诉人1: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灵武市西平街
被投诉人2: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8005号
相关供应商:宁夏恒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西侧名仕园第6幢4单元02号房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诉称:1.预中标公司“宁夏恒鸿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重要商务条款“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8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应做无效投标处理。招标代理公司及采购方回复:合同签订后28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是在合理的供货期内,供货日期由甲乙双方商定,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预中标单位“宁夏恒鸿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商务资料均为伪造的虚假材料。涉嫌为谋取中标、成交而虚假应标的行为,招标代理公司及采购方回复:本项目并未要求对产品的授权,故本条质疑事项在评审过程中并无涉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机关认真调阅查看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证明材料及组织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论证,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合格供应商需符合法定数量)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银川市灵武市财政局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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