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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响大线牵变所无人化改造等2项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图审核单位采购公告BGDLX-FW2024-02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响大线牵变所无人化改造等2项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图
审核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BGDLX-FW2024-02)
1.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唐包线、呼鄂线准鄂段、响大线等7座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4〕132号)和《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技术改造、大修预计划》(呼铁计函〔2023〕473号)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下达的《通知》批准建设,其中“响大线牵变所无人化改造”建设资金来自南部铁路公司技术改造资金,“呼鄂线准鄂段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建设资金来自呼准鄂铁路公司技术改造资金,以上项目计划执行单位为包头供电段,项目投资计划已安排,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项目施工图审核单位。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响大线牵变所无人化改造。
(1)主要建设内容:召壕和布尔陶亥牵引变电所进行无人化改造。
(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对响大线2座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工程的施工图及设计预算进行审核。对2座变电所加装辅助监控设备,所内手动隔离开关改电动隔离开关、避雷器、二次电缆等设备,更新改造交直流、综合自动化系统等设备、新增牵引供电运行状态监测分析系统及避雷器在线监测系统等,对既有通信设备扩容,补强生产辅助房屋、围墙、大门等安防设施。改造通信机房传输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3)设计单位: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2工程名称:呼鄂线准鄂段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
(1)主要建设内容:鄂尔多斯、点石沟、布尔陶亥南3座牵引变电所和大院东、塔拉沟、敖包梁、格德尔盖4座分区所进行无人化改造。
(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对呼鄂线准鄂段牵引变电所(亭)无人化改造工程的施工图及设计预算进行审核。对3座变电所及4座分区所加装辅助监控设备,所内手动隔离开关改电动隔离开关、二次电缆等设备,更新改造蓄电池充电机、综合自动化系统等设备等,对既有通信设备扩容,补强生产辅助房屋、围墙、大门等安防设施。改造通信机房传输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3)设计单位: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3审核费用:设计费的25%,合同金额以集团公司概预算所批复的施工图审核金额为准。
2.4审核期限:在接到施工图咨询稿后4日内,按合同约定出具施工图审核意见,形成施工图审核报告。
2.5施工图审核质量要求:施工图审核后不得出现以下问题:设计文件(含大临工程)组成内容、深度不符合有关规定;影响工程实施的迁改工程;工程措施不合理、结构不安全;施工图预算采用定额、取费不合理;设计文件存在安全、质量隐患和工程数量重大偏差等问题。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设计综合资质或铁路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3.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不承担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5月10日17:30前通过网易163邮箱(btgdd_dljsk@163.com)成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于2024年5月11日17:30前向招标人(包头供电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书写制作请见第6条、外地公司可采取快递方式递交)。
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5.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5.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公告第2、3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5.10近三年类似铁路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和规模的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核〕业绩)。
5.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该项目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施工图审核人员需为申请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5.12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近两年内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13施工图审核大纲及质量保证措施。
5.14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6.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7. 确定成交候选人。
只有1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1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8.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
9.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0.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邮 编:01404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纪委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电 话:市电0472-2222243;路电0209-22243
邮 编:014040





包头供电段
2024年5月9日





附件1 报名表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项目编号
及标段号

响大线牵变所无人化改造等2项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图
审核单位BGDLX-FW2024-02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响大线牵变所无人化改造等2项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图审核单位项目(公告编号:BGDLX-FW2024-02)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
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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