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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荒地回迁安置项目公证服务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人:盘锦市兴隆台区土地整理中心
二.项目名称:兴隆台区荒地回迁安置项目公证服务
三.采购内容:荒地回迁安置项目公证服务
四.采购预算:按实际发生额
五.供应商名称:盘锦市兴隆公证处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504270105       
六.单一来源理由及依据: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盘锦市兴隆台区土地整理中心正在推进各区域的房屋征收工作,尤其是荒地回迁安置工作迫在眉睫,需要公证机构的密切支持和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因采购公证服务项目涉及到被征收房屋、回迁楼不动产的公证,所以只能采购盘锦市范围内的公证机构。目前,盘锦市只有兴隆公证处和兴盛公证处2家公证机构,一处在兴隆台区注册,一处在盘山县注册。经了解,两家公证机构的资质及业务水平相差无几。但在兴隆台区注册的兴隆公证处是原兴隆台区政府下属单位,之前与盘锦市兴隆台区土地整理中心有着长期合作的基础,双方比较了解,为了方便业务沟通,工作交流,而且也为了方便被征收居民近距离办理业务,同时此次回迁安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尽早化解社会矛盾,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公证机构。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监管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管机构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迟先生
联系电话:0427-2823928
本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盘锦市公共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采购部备查。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19年10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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