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中原之窗城市更新项目拟征拆地块空间规划设计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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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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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中原之窗城市更新项目拟征拆地块空间规划设计服务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18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中原之窗城市更新项目拟征拆地块空间规划设计服务项目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51,700.00元 | |||||||||||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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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为中原之窗城市更新项目拟征拆地块进行空间规划设计,为编制地块控规做指引,工作深度约为85%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深度。将已经上会通过的《郑州航空港区国际机场区(中原之窗)规划提升研究》作为基础及相应地块的设计指引(详见采购文件)。 (2) 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署后30天内完成; (3) 服务地点: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6)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包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2其他 3.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存档,查询时将完整清晰的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网站涉及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5月14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59,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远程开标,无需到开标现场,无需制作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网上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楼1501室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