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消防及安全智能设施维保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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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消防及安全智能设施维保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评审时间:2024-05-14 14:3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扬州市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7楼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茱萸湾路759号
需求文件:文件22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5-13 23:59:00
发布时间:2024-04-29 15:01:12
采购编号:JSYZC059901Z20241675069
采购单位: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评审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备案公示且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提供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