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堂山石窟常乐寺遗址保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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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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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响堂山石窟常乐寺遗址保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响堂山石窟常乐寺遗址保护工程项目 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以
峰审批招标核字〔2024〕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项目名称:响堂山石窟常乐寺遗址保护工程项目
2.1.2 建设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
2.1.3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1.4 主要建设内容:一标段:遗址场地整理、失稳石构件修补加固、塑像等石构件临时遮护;二标段:构件信息留取。
2.1.5 标段划分:2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7 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3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一标段: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构件信息留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资格,且出具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4 00:00 至
2024-05-20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04 14:5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响堂山石窟常乐寺遗址保护工程项目 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以
峰审批招标核字〔2024〕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项目名称:响堂山石窟常乐寺遗址保护工程项目
2.1.2 建设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
2.1.3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1.4 主要建设内容:一标段:遗址场地整理、失稳石构件修补加固、塑像等石构件临时遮护;二标段:构件信息留取。
2.1.5 标段划分:2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7 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3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一标段: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构件信息留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资格,且出具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4 00:00 至
2024-05-20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04 14:5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市峰峰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正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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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峰峰矿区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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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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