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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市政公用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太仓杨林塘岸电桩电站建设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太仓杨林塘岸电桩电站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太仓市苏州中路511号4号楼西半侧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7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H-TCCG-2024040
2、项目名称:太仓杨林塘岸电桩电站建设
3、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柒仟叁佰伍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伍万柒仟叁佰伍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5、采购需求:建设18台14KW充电桩(国标接口),设备总需求功率252KW,供电配置建设一座250KVA箱式变电所,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以采购单位开具开工令时间为准。
7、质保要求:岸电桩、箱式变电站等主要设备质保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购买招标文件和要求:
1、购买时间:2024年5月17日到2024年5月24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出售。
2、购买方式:现场购买(地点:太仓市苏州中路511号高特产业园4号楼西三楼),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以下有效公司材料并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代理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理人(若有授权)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4年6月7日14:00~14:30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4:30
3、开标时间:2024年6月7日14:3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太仓市苏州中路511号4号楼西半侧三楼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无。
2、履约保证金:无。
六、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太仓市市政公用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人民南路12号滨河花园12-12商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苏州市宝带西路1566号新锐科创中心2幢13楼
八、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电子响应文件:1份,以U盘(U盘开标后退还)形式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起密封递交,须提供盖章PDF扫描版本。
九、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上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国企采购”版块上,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十一、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按预算总金额的如下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总收取额:100万元以下部分1.5%;100万元(含)~ 500万元部分1.1%,500万元(含)~ 1000万元部分0.8%。该项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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