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分中心]2023年度乐清市柳市镇智广村、苏吕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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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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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乐清市柳市镇智广村、苏吕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九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4年5月16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废标原因及依据:
异议受理部门: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电话:13868713338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柳市镇纪委 电话:0577-61721027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杭州尚林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萧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乐清市柳市镇智广村、苏吕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九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4年5月16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乐清 本地企业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温州锦川建设有限公司 | 否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徐明明 |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杭州尚林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已担任一个本市辖区外的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不符合《乐清市小额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暂行规定》第14条“本办法规定的小额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一个本市辖区内的其他项目,不得兼任本市辖区以外的其他项目”的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符合性评审标准的第(13)点“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温州市萧台建设有限公司 | 授权委托书中委托期限填写为:“2024.5.15-2024.5.15”。本项目开标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该授权委托书已过期。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1符合性评审标准的第(13)点“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异议受理部门: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电话:13868713338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柳市镇纪委 电话:0577-61721027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杭州尚林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萧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