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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小麦生物毒素风险评估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南市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淮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通过综合评分法评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清。
2
服务地点
淮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10日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质函〔2024〕21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文件要求,对部分国家、省级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监测发现的问题隐患、风险因子,委托各市、有关县(市、区)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通过择优遴选农产品检验机构,规范且高质量地完成农产品抽检工作任务,及时有效地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为农产品安全监管提供精准靶向的技术支撑,从而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项目总金额:贰拾叁万元整。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阜阳市、亳州市、宿州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滁州市、六安市等15个地市,针对小麦产品中生物毒素开展风险评估,以种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为重点,并适当增加小农散户比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因风险评估工作的特殊性,投标人应为农业农村部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承担过国家或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的经历,提供承担风险评估案例不少于2项。
3.按采购人要求开展项目任务,符合其相关管理规定,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4.投票方应有完成该项目的技术团队,提供为该项目服务的技术人员名单和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
(三)服务技术要求
1.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2024年皖北小麦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实施方案》,需包括项目背景、评估区域、样品分布、评估方式等内容。
2.风险评估可能的危害因子项目参数
小麦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
3.采样和调查
选择皖北、皖中小麦产区,阜阳市、亳州市、宿州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滁州市、六安市等15个地市,从小麦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小农户抽取小麦,根据毒素消长动态特点,抽样分三个环节:收获前环节(收获前一周)、收获环节和收获后贮藏环节(收获后一个月内)。
4.抽样和检测
收获前按照《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789)规定执行,收获时和收获后按照GB/T5491《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每个样品2kg,要求是脱粒后的麦粒,采集的小麦样品以当地主栽品种为主,抽样基数应在50公斤以上。
检测方法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GB 5009.111-2016)
5.采样数量、风评项目安排和结果报送时间
样品数量分布与2024年安徽各地区小麦种植面积占比一致,采集样品数量不少于200个。从小麦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小农户抽取,根据毒素消长动态特点,抽样分三个环节:收获前环节(收获前一周)、收获环节和收获后贮藏环节(收获后一个月内)。收获前一周(约占总样品数的30%)、收获时(约占样品数的50%)、收获后贮藏环节(约占样品数的20%),为掌握毒素动态变化特点三个连续环节必需在同一采样点完成,不可从粮食经销商等流通环节取样。
报告内容包括:风险评估结果总体概况,风险评估基本情况(包括风险地点、风险环节、样品数量、调研情况等),《2024年小麦风险评估结果汇总表》,风险评估结果分析、对策、措施和建议等。风险评估结果报送时间分别为2024年8月15日前。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总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所有抽样、样品检测、交通费、出具检测报告、分析报告等所有费用,签订合同时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的要求,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
五、中标方确定
确定成交供应商: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且通过评审小组综合评审打分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
1、成交供应商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2、设计抽检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成交供应商必须对其保密,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否则取消其承检资格;如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3、除采购人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4、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项目承担方(农业农村部风险评估实验室)可以进行优化,但需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技术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5、响应文件投标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5月27日,响应文件可邮寄或直接送至采购单位,地点为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湖南路西11号淮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联系人:张坤,联系电话:0554-2668020。
 
附件 :淮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采购服务项目评标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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