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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水资源工程建设管理局增发国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贯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市水资源工程建设管理局增发国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GDZB-2024-12
  2、项目名称:安阳市水资源工程建设管理局增发国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5.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合格标准
  5.2 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 5月17日至 2024年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文峰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19层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
  (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上午9:30整,地点为:贯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9:30整。
  2、地点:贯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水利局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安阳市水资源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阳市纱厂路中段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代理机构:贯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19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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