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证参与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柯桥区王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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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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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柯桥区王坛镇关于公证参与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柯桥区王坛镇关于公证参与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王坛镇辖区内村(居)农房确权登记发证中所涉及的确权登记初步方案的形成(含违建处置初步方案、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核算、宅基地有偿使用协议订立等)、协助违建农房的审批补办手续、协助农房不动产权属登记发证等相关事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公证处是柯桥区内唯一一家具有认定不动产继承、买卖、赠与、析产等权属性、合法性资质,且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专业法律机构,自2016年12月以来一直参与确权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本项目符合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三款:“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公证处采购相关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公证处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裕民路923号名流大厦8-9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17日 至 2024年5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王坛镇南溪路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联 系 人:王晖
监管部门电话:0575-84125927
传 真: /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pdf
893.8 KB
采购人: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柯桥区王坛镇关于公证参与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柯桥区王坛镇关于公证参与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王坛镇辖区内村(居)农房确权登记发证中所涉及的确权登记初步方案的形成(含违建处置初步方案、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核算、宅基地有偿使用协议订立等)、协助违建农房的审批补办手续、协助农房不动产权属登记发证等相关事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公证处是柯桥区内唯一一家具有认定不动产继承、买卖、赠与、析产等权属性、合法性资质,且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专业法律机构,自2016年12月以来一直参与确权登记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本项目符合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三款:“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公证处采购相关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公证处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裕民路923号名流大厦8-9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17日 至 2024年5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王坛镇南溪路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联 系 人:王晖
监管部门电话:0575-84125927
传 真: /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pdf
893.8 KB